您聘僱的外籍移工突然無故曠職,人也聯繫不上?面對這種突發狀況,許多雇主常因不知所措而延誤處理,最終面臨高額罰款。其實,只要掌握黃金處理期,並依循正確的步驟,就能有效保障您的權益,合法應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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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ggle第一步:確認「失聯」事實,掌握黃金通報期
在法律上,外籍移工「失聯」是指其在實際工作日連續曠職超過 3 日,且雇主無法聯繫上本人。此時,依法通報便成了雇主的首要責任,以避免《就業服務法》規定的罰則。
第二步:掌握「3日」關鍵,向四個單位完成書面通報
外國人有連續曠職3日失去聯繫情事,雇主「應」於3日內以書面方式通報地方主管機關、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,並「副知」勞動部
這一步驟若未依法完成,將會被處以 3萬元至15萬元不等的罰鍰。這不僅是法律要求,更是證明雇主已盡到管理責任的重要依據。
- 移工發生失聯(含當失聯當日)3日內,雇主或受委託的仲介可至「移工動態詢系統」(網址:https://labor.wda.gov.tw/labweb/ )進行「外國人失聯3日內通報」協尋。
- 移工失聯滿3日後,應依就業服務法第58條規定進行通報,並請至「外國人申請案件網路線上申辦系統」(網址:https://fwapply.wda.gov.tw/efpv/wSite/Control?function=IndexPage) 申報

第三步:依法申請遞補,解決人力空缺
根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發布的最新消息,新修正的《就業服務法》第58條已生效,大幅縮短了雇主申請遞補失聯移工的等待期:
- 家庭看護工: 於通報後滿1個月仍未尋獲,即可申請遞補。
- 產業類移工: 於通報後滿3個月仍未尋獲,即可申請遞補。
遞補是指引進新移工以接續原聘僱許可的剩餘時間。請務必注意,若原聘僱許可剩餘時間少於6個月,則無法進行遞補申請。

正確應對外籍移工失聯,不僅是為了遵守法規,更是保障自身權益。若您在處理過程中遇到任何疑問,或需要專業協助來簡化繁複的申請與通報流程,世筑將是您最值得信賴的夥伴。我們提供專業諮詢與完善的後續服務,確保您的每一個步驟都合法且順暢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