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當今快速發展的營造市場中,人力資源的穩定與充足是確保專案順利進行的關鍵。為了協助營造業者應對勞力短缺的挑戰,我國政府開放引進外籍營造業移工,提供一條合法且有效的人力補充管道。本文將為您提供一份清晰、易懂的申請指南,協助您快速掌握申請流程與關鍵要件。
第一部分:我符合申請資格嗎?兩大路徑自我檢視
首先,申請營造業移工主要分為「一般營造業」與「專案工程」兩條路徑,資格要求各不相同。請依據您的公司與工程性質,對照以下條件:
申請類型 | 適用對象 | 主要條件 |
| 一般營造業申請 | 持有營造業證書之綜合營造業、專業營造業、土木包工業等。 | 承攬實績: 近三年平均工程金額達標,例如甲級綜合營造業為2.25億元,土木包工業為1千萬元。 本國勞工: 勞保人數需符合最低門檻,例如甲級營造需10人,土木包工業需5人。 重要提醒: 此類配額已於2023年首次開放後全數申請完畢,需等待政府新一波釋出。 |
| 工程營造業申請 | 參與特定公共工程或民間重大經建工程的業者 | 單一工程契約金額: 達2億元以上,且工期至少一年半。 或 累計工程契約金額: 達1億元以上,並與同一雇主其他工程合計達2億元,且工期一年半以上。 聘僱期限: 依實際工程工期核定,工程完工即終止。 |
目錄
Toggle路徑一:一般營造業
若您的公司屬於綜合、專業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,且主要承攬一般民間工程,需符合以下近三年平均承攬金額與本國勞工勞保人數的雙重標準:
| 營造業類別 | 近三年平均承攬工程契約金額 | 最低本國勞工勞保人數 |
| 甲級綜合營造業 | 2.25 億元以上 | 10人 |
| 乙級綜合營造業 | 1.2 億元以上 | 10人 |
| 丙級綜合營造業 | 3,600 萬元以上 | 10人 |
| 專業營造業 (各類) | 2,000萬 ~ 7,000萬元以上 | 10人 |
| 土木包工業 | 1,000 萬元以上 | 5人 |
- 計算方式: 移工申請人數上限,為您公司本國勞工人數的30%。
- 範例: 若您公司聘有30名已投保的本國勞工,最多可申請 30×30%=9 位外籍移工。
路徑二:專案工程 (公共工程 & 民間重大經建工程)
若您承攬的是大型公共工程或政府核定的民間重大經建工程,則適用專案申請,資格如下:
A. 承攬公共工程
- 單一工程案: 契約總金額達 1億元 以上,且工期達 1年6個月 以上。
- 合併工程案: 若單一工程金額介於5千萬至1億元(工期須達1年6個月),但合併公司所有其他公共工程案後,總金額達1億元以上亦可。
B. 承攬民間重大經建工程
- 條件: 個別工程契約總金額達 2億元 以上,且工期達 1年6個月 以上。
- ✅ 適用範圍: 包含政府獎勵投資的公用事業、交通建設、觀光設施,以及都市更新、危老重建、私校、醫院、社會住宅等工程。
移工申請比例上限:專案工程的計算更為複雜,主要依工程類型而定:
特殊情況: 若工程極具重要性或特殊性,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(如交通部、經濟部等)認定有增加核配的必要,可專案報請行政院核定,有機會獲得更高的額度。
A. 民間重大經建工程:
核配比率: 固定為 20%。
B. 公共工程 (浮動比率,最高可超過30%):
基本比率: 原則上核配比率為 20%。
進階計算—爭取更高額度: 您的工程將依據勞動部的分級指標,從「計畫別」、「特殊性」及「規模」三個面向進行評分(各級別如A、B、C、D有不同加權指數)。若總分達到80分以上,即可突破20%的限制,獲得更高的移工額度!
1. 總分計算公式: 總分=(計畫別級別×30%)+(特殊性級別×40%)+(規模級別×30%)
2. 最終核配率換算: 若總分達80分以上,新的核配比率將改為: 新核配比率(%)=總分×0.4%【計算範例】 假設您的公共工程專案,經分級指標計算後總分為 80分,則您可聘僱的移工比率將從20%大幅提升至 80×0.4%=32%。
第二部分 : 申請流程 從準備到聘僱的關鍵步驟
引進外籍移工涉及多個政府部門與法定程序。以下是主要的四個步驟,幫助您了解整體流程:
| 步驟 | 項目 | 說明 |
| 1.準備資格資料 | 文件準備與確認 | 雇主需備妥公司登記證明、勞保資料、承攬契約等相關文件,以證明符合申請資格。 |
| 2.提出雇主資格認定 | 向主管機關送件 | 備妥文件後,向主管機關(如勞動部)提出雇主資格認定申請。 |
| 3.核配移工名額 | 取得招募許可 | 資格認定通過後,主管機關會依用人需求與本國勞工聘僱比例,核配移工名額並核發招募許可函。 |
| 4.移工招募與後續管理 | 海外作業與入境辦理 | 完成海外招募、簽證申請、體檢等,並於移工入境後協助辦理居留證、勞健保等法定程序。 |
一般營造業移工申請流程
1. 取得聘僱資格
- 向國土署及就業服務站申請,取得「證明效期」(120日) 與「求才證明」(90日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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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申請引進許可 (許可效期:1年)
- 向勞動部申請,取得為期1年的招募資格,並須在6+3個月內引進移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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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完成入境聘僱 (入境後15天內)
- 移工入境後,須在3天內通報體檢,並在15天內辦理最終的「聘僱許可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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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在台管理與期滿
- 依法辦理定期健檢、期滿離境或重新招募;若有遞補需求,須在6個月內提出申請。
專案工地外勞申請流程
1. 申請工程計畫證明 (效期90天)
- 向工程主辦機關申請,取得的證明文件有效期限為90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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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取得求才證明 (效期90天)
- 在公立就業服務中心辦理國內招募後,取得的求才證明有效期限為90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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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申請招募許可 (效期等同工期)
- 向勞動部提出申請,核發的許可函效期將涵蓋您的整個工程工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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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申請入國引進許可 (6+3個月內引進)
- 取得招募許可後,須在6個月內引進移工,若有需要可再申請延長3個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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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辦理入境作業 (3天內通報體檢)
- 移工抵達台灣後,須在3天內完成入國通報及首次健康檢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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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申請聘僱許可 (15天內完成)
- 自移工入境或承接日起算,須在15天內向勞動部正式申請聘僱許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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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定期健康檢查 (依工作期程辦理)
- 於移工工作滿6、18、30個月時,安排至指定醫院進行定期健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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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 期滿、離境或遞補 (6個月內申請)
- 若發生移工離境、死亡或失聯等情況,符合資格的雇主可在6個月內申請遞補新移工。
